赣锋锂业: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
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拟于2021年7 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。根据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、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、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,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,我们对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,经审核有关资 料,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: 一、关于赣锋锂电收购汇创新能源100%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赣 锋锂电”)以自有资金收购广东汇创新能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汇 创新能源”) 100%股权的交易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依审计评估结果 公允定价,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,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,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。因此,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。 二、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增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会议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,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 沟通,我们认为:汇创新能源股东戈巧瑜、蒋荣金先生对公司控股子 公司赣锋锂电增资,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,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,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。因此,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。 (以下无正文,为签署页)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(签署页) 刘 骏 黄斯颖 徐一新 徐光华 2021年7月29日 中财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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